据《新闻晚报》报道 父母服刑等“有家没人管”孩子可送福利机构抚养,未满12周岁孩子乘车不得坐副驾驶位置……27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