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12月27日专电 记者27日从湖南永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据法院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主动到临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