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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家住诸城市舜王街道万家庄村的杨女士向本报反映,2013年12月31日早上,她准备开车去上班时,发现后车窗的玻璃被撬,车内的公文包被偷走。警方提醒,临近春节,广大车主应提高自防意识,莫把车辆当成“保险柜”。 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诸城市舜王街道万家庄村。杨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2月30日晚,她来万家庄村看望妹妹,因为比较晚了,她就在妹妹家住下了,将车停在万家庄村一家鸭脖店门前。由于当时走得比较匆忙,将公文包落在了后座上。她之前也曾将车停在这家店门口过,但从未发生车窗被撬的事情。“我怀疑是小偷看到了我后座上的公文包,所以起了歹心。公文包里装了一些年底走访贫困户的资料及部分现金。”杨女士说,事发当晚9时多,她还出来看了看车,当时还没有被撬,所以她推断小偷应该是深夜或者凌晨偷盗的。随后,杨女士报了警,案件正在处理中。 诸城顺康汽修的黄师傅检查杨女士车窗的受损情况后说,车窗左侧的窗框上有很多被撬动的痕迹,这说明这小偷并不是直接敲碎车窗玻璃,而是用硬物在车窗边框慢慢撬的,这样不会产生太大的声响,这个小偷的手法非常专业。 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的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临近春节,车主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不要将车辆乱停放;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如发现车内物品被盗,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记者 郑波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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