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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铁力市王锡武老人因为经济纠纷打官司后获得胜诉,之后他申请铁力市法院帮他强制执行,法院把欠款执行回来后,作为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 (本报昨日A22版) 法院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法律信仰者的精神家园。法院如果唯利是图,甚至打起案件当事人的主意,法官得了蝇头小利,却伤害了当事人,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更伤害了法律公信力,破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危害不小。 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官不爱惜自身的羽毛,反而把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工具当成牟利的手段,且当事人提出异议长期不纠正错误,太惯坏司法工作人员的脾气了。如此保护把公器当成私利工具的执法人员,得到极少数人的“感恩”,却害了众多当事人,玷污了司法。当下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问责,还要对长期不处理以及处理不力的相关责任人问责,维护群众的利益和法律威严,维护司法公信力,保护公民的法律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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