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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王首荣 逾期不还款银行要计算利息、滞纳金,还多了要取出来银行又要收手续费,里外都是银行的理,这种傲慢充分显示了十足的垄断霸气,也让银行和消费者在权责面前严重失衡。“银行破产”已然在酝酿,银行市场化运作已经势不可挡,银行不妨先放下身段,练习一下怎么与消费者对等相处,别“霸气”惯了将来找不到北。 小徐的信用卡眼看到了还款期限,最低还款额为5500元,朋友帮忙还款后,银行客服告诉他还了6100元,但几天后小徐却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原来朋友只帮其还了5000元,还了6100元是银行工作人员“口误”,而银行称不能消除其不良记录。 (本报今日A15版) 一句“口误”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银行的工作人员“口误”,消费者却要承受产生信用污点的代价,权利和责任不对等没道理,更何况所谓的“保证信贷业务不受影响”谁知道哪天会不会也变成了“口误”。事实上,银行作为垄断行业,其“上帝”般的反串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 消费者离柜银行概不负责,但柜台多给钱,消费者却要对银行负责;消费者存款中有假币要被没收,ATM机吐假币银行却不担责;ATM机吞钱,银行称要过两天再说,消费者谎称ATM多吐钱,客服五分钟就赶到……有关消费者与银行权利、义务上的不对等,在现实中可以数出一箩筐,但针对这些合法却不合理的条款,消费者除了抱怨外束手无策,只能忍气吞声,无奈承受。 在银行诸多的霸王条款中,与信用卡相关的可谓最霸道。小徐逾期未还款,除了其信用评价受影响,还要付出“沉痛”的经济代价,小徐实际少还了500元,但需缴纳的违约利息却要以5500元计算,假如这笔消费是一个月前产生的,那么利息也得从那时开始算。觉得冤的不止小徐,曾经有人误将20万元存到信用卡里,想取出来时被告知“要缴取款金额1%的收取手续费”。也就是说,消费者的钱存进去再取出来,银行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却能白得“1%”的手续费。这就让人郁闷了,逾期不还款银行要收利息、滞纳金,还多了取出来又要收手续费,里外都是它的理。 消费者对诸多“霸王条款”一忍再忍后,最可怜的是连知情权都被剥夺。条款内容不认同却要受其约束,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地签字画押后以为万事大吉了,可一不小心忘记还款了,银行连通知、核实、提醒都不需要,直接把你“拉黑”,大有怕你知情后不违约没钱赚了的藏掖。这感觉,让人似曾相识,是不是有点像“钓鱼执法”?银行埋好一个个坑,然后把消费者的钱拉进来,只是它不需要引诱消费者干什么,只需要“一声不吭”眼看着消费者掉进进去就OK了。 在任何一家企业,员工口误造成客户损失,必会千方百计求得谅解,消除不良影响,“客户是上帝”啊。而银行工作人员“口误”不但理直气壮,还丝毫没有悔意,这种傲慢恰恰证明了其十足的垄断霸气。垄断让银行和消费者在权责面前严重失衡,权责不对等让“有钱”的消费者难掩权利贫困的尴尬,这不是银行一个行业的问题,是众多“霸王”行业的通病。笔者认为,既然“银行破产”已在酝酿中,银行市场化运作已经势不可挡,银行不妨先放下身段,练习一下怎么与消费者对等相处,别“霸气”惯了将来找不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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