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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浙江省环保厅将真相告知天下,杭州相关部门的“没问题”便值得我们深究,他们无论是在故意隐瞒问题,还是为迎合经济发展而放宽了检测标准,都纵容了当地污染行为。如今,谎言已被揭穿,那些曾坚称自来水异味“没问题”的部门也该被追责了。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不断有浙江杭州市民反映自来水有“塑料味”,而在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该市自来水存在异味、发黄等问题,但当地环保、水务等部门曾多次表示“没问题”。记者16日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杭州自来水异味“元凶”已经查明,基本认定引起异味的主要物质是邻叔丁基苯酚,目前10家涉及该类物质的企业均被停产停排,水质已持续稳定回复正常,异味消除。 (本报今日A15版) 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总算尘埃落定,污染企业停产停排,水质趋于稳定、异味逐渐消除,当地民众悬了许久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然而,自来水明明存在污染问题,但当地环保等部门此前却三番五次声称“没问题”,如今真相大白,相关部门的“谎言”似乎更让人揪心了。 其实,对于自来水污染问题,民众透过发黄、异味的表象便可略知其中的端倪,为何掌握专业工具和知识的当地环保、水务等部门却被蒙在鼓里?当浙江省环保厅将真相告知天下,当地相关部门便有故意隐瞒之嫌。类似的行为屡见不鲜,为了掩盖自身监管失职渎职的罪责,撒谎早就成了部分政府部门躲避处罚的“良策”。 然而,故意隐瞒污染问题确实是可能的原因,但并非唯一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并不难理解,当环保工作沦为决策的边缘部门,环境检测指标就会迎合经济建设等其它需要,污染排放各项指标被制定得相对宽松,为经济发展、塑造政绩等留足空间。以杭州市自来水异味的“元凶”邻叔丁基苯酚为例,若当地环保标准放宽了邻叔丁基苯酚污染浓度限值,即便环保检测查出该物质,但只要不超过当地标准,就能算得上合格,“没问题”的结论由此而来。 因此,无论是故意隐瞒,还是放宽了检测标准,当地环保等部门都是在放纵污染,以满足当地相关部门的利益诉求,所谓的合格检测报告,只是他们欺上瞒下的花招而已。 在浙江省环保厅查出“元凶”之前,杭州市相关部门或许还在为自己的小计谋沾沾自喜,但当水落石出之时,他们的颜面该安放何处?奉劝当地多次“撒谎”的政府部门,别再耍看似天衣无缝的花招,因为总有谎言败露之时。 如今,谎言已被揭穿,但在追责过程中,只有污染企业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撒谎”的当地政府部门目前依然相安无事,如此追责岂不是纵容了当地相关部门的谎言?看来,那些曾坚称自来水异味“没问题”的部门也该被追责了。□本报评论员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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