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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最高法、公安部、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凡在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 (本报昨日A22版) 那些在个人信用记录上“污点斑斑”者,早已突破了社会最基本的信用底线,已经到了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要建设诚信社会,就必须惩戒失信行为,就必须要褒奖诚信行为。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惩戒失信比褒奖诚信更加重要,因为诚信是做人的基本,是处事的底线,即便不用额外的褒奖,我们也应该遵守。但是失信却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产生了严重的侵蚀和破坏作用,尤其是一些失信人拿着别人的钱花天酒地,潇洒自在,就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误导作用,让人觉得讲诚信吃亏,不讲诚信反而获益。所以,我们期待着《备忘录》能够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产生促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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