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潍坊新闻·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重点
 
标题导航
年关贼想捞一把,当心
丢失快件赔偿仍按原来协议
提示“还车成功”咋还晚了三天
2014年01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丢失快件赔偿仍按原来协议



  本报讯 “快递公司将快件弄丢了,当时答应赔偿,现在快件找到了又反悔,可是我们要这些过期的宣传画做什么?”1月21日中午,孟女士气愤地向本报反映此事。
  孟女士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人员,主要负责与诸城一家商厦的康博羽绒服专柜联系。据她介绍,2013年12月上旬,康博羽绒服专柜的工作人员发来信息要求制作两张宣传画,用来配合圣诞节、元旦的促销活动。孟女士接到信息后,制作了宣传画,并在2013年12月15日通过申通快递发往诸城。
  但是直到去年12月底,对方仍未收到快件。孟女士致电申通快递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货物找不到了。经过协商,双方在2014年1月4日达成协议,申通快递同意赔偿400元。
  可是半个多月过去了,孟女士迟迟未收到赔偿款。“到了1月21日,申通快递的客服人员打来电话,说要把快件退给我。康博羽绒服专柜的促销活动早就结束了,宣传画已过期,我要来干什么?”孟女士着急地说。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申通快递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前期一直没有给孟女士汇款是因为财务总监出差了,他们不会给孟女士退快件,会按原协议赔偿。
  (记者 孙艺丛 台可)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