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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流”肆虐,东莞丢了自尊
评先评优活动不应鼓励“拼命”□郭元鹏 
脆弱的交通载不动期待□新华社 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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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裸泳讨巧“干预”,是懒政
官员与打工者比工资,不厚道
无人值守
201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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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评优活动不应鼓励“拼命”□郭元鹏 



  今年春节,如果你开车经过广东珠海的南湾大道,或许你还会看到那个黑瘦而熟悉的身影——黄旺标,南湾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虽然去年年初执法时严重受伤,让黄旺标留有一道近20厘米的伤疤,而且站久了伤口还隐隐作痛。但春节假期,考虑到车流增多,黄旺标仍坚守在一线。他是同事们眼中的“拼命三郎”,近期被选为2013年广东好人。
   (2月9日《珠江晚报》)
  黄旺标缘何被评为广东好人?这是因为他有“拼命精神”。“拼命精神”体现在什么地方呢?这体现在他曾经受过重伤,身体一直不好,依然坚守在一线;体现在他的忘我工作,常常加班,别人都下班了,他依然拖着多病的身体奉献着……
  应该说,这种精神是好的。在有些公职人员消极对待工作的环境下,我们太需要这样的公仆了。可是,仔细想想,如此鼓励别人去“拼命”是不是有点太残忍?我们容不下那些拿着俸禄不干事的干部,但是也不能让任何人的付出过分超越收获。给这个曾经因公受伤的好交警找一个适合他身体情况的岗位,何必让人家忍痛坚守岗位?这种高尚,何尝不是一种无奈。
  现实生活中,带病干任何事情都被看做是对工作的热爱。无论是开展任何评比活动,在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里,我们总会看到这样的字眼:他是一位好医生,患病后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是一位好教师,带病讲课多次晕倒在讲台上……其实,这样的鼓励是因为我们错误地理解了道德的美,用不道德的鼓励绑架了所谓的道德。
  “拼命三郎”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常见,当时国家贫穷、百废待兴、人才稀少,只有“拼命”才能发展经济,带病坚守岗位实际上是特殊时期的无奈。现在则不然,我们就要树立正确的、健康的、科学的工作生活观念。是到了改变带病坚守岗位多奉献错误观念的时候了。尤其是先进评选中不能再鼓励“拼命”,但愿少些“累死在岗位上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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