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15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与上年同期,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低于同期全国涨幅(2.5%);比去年12月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为近10个月来最低涨幅。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5%。与上月比,价格总水平上升1.3%。 食品类价格上涨温和。与上年同期比,全省食品价格上涨3%,涨幅较去年12月回落0.6个百分点,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个百分点,比上月影响程度略减。与上月比,食品价格上升3.8%。 非食品类价格稳中有升,1月同比上涨1.1%;其中,工业消费品价格平稳,高档卷烟、白酒价格继续下行,首饰同比价格下降16.8%,家庭服务、飞机票、洗车费环比明显上涨,旅游价格同比上涨17%。居住类价格稳中见升,同比上涨1.3%、涨幅略有回落,环比上涨0.2%,其中,住房租金价格同比上涨1.4%,环比上涨0.2%。服务项目价格小幅上涨,其中,旅行社收费、缝纫、理发等同比涨幅较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