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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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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永忠 “诸城市司法局以‘平安诸城’建设为主线,紧扣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主题,按照‘谋作为、创一流、抓亮点、求突破’的总体思路,创新实干,不断使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近日,诸城市司法局局长柳永忠接受采访时自信地表示,2013年,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援助取得新突破,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得到新加强,各项工作在潍坊市司法局年度综合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先后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4年,市司法局将立足新起点,确定新目标,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个性调解室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 2013年,市司法局在全市13个镇街设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性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完善机制,规范运作,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品牌,发挥“个性化调解室”品牌效应。个性调解室命名者主要是各个镇街司法所所长、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或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保证调解工作专业有权威。个性调解室主要受理本辖区内的民间纠纷的调解,及时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家,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深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个性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1813件,成功1778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8.1%,先后有1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人民调解员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能激发调解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拉近调解员和群众的距离,增添群众的信任感。”局长柳永忠表示。
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新突破 柳永忠局长表示,为就近受理群众法律援助,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司法所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按照“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随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使群众享受到了“进一门、一门清”的“超市型”便捷服务。 针对农村赡养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情况,市司法局开辟赡养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主动出击、先予受理、优先承办,简化了程序,降低了门槛,确保了弱势群体应援尽援。 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9件,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授予“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年”活动先进集体;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潍坊地区仅我市1家。 在法律服务方面,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集中规范活动,对法律服务市场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与法院等部门配合协调,严防严查非法违法执业行为,保持了零投诉。推行“一社区一顾问”制度,选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城乡社区实现了全覆盖。
齐头并进 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柳永忠局长表示,2014年,市司法局将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建好“四支队伍”,分别是常规普法宣传队伍,专业普法宣传队伍、专门普法宣传队伍、“讲法团”队伍、通过“四支队伍”,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大依法治理和法制建设力度,实现全市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普法覆盖面达到100%。 同时,继续强化监管职能,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狠抓“三无”人员稳控,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努力使社区矫正人员继续保持“零”重新犯罪。 此外,以“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为新起点,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中心运行,不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点,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全程监督和100%质量评议、回访措施,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全国示范窗口的品牌形象。 柳永忠局长表示,司法局要继续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推进“民情台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打造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系统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品牌、新亮点,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本报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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