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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深圳外企女在地铁口晕倒死亡”这则新闻高挂几大门户网站显要位置,一些网站在标题中加上了这样的描述:“5人路过未施救”“7人路过无人施援手”“晕倒无人相扶”。 读罢新闻,不少读者开始痛责路人冷血漠然,感慨世态炎凉。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公共场所殒命,而夺走那起死回生希望的,很可能是有关方面的应对失当。对具体的事件要厘清真相,依法调查、问责,更要反思公共场所的应急能力。 然而,无论是地铁还是当地警方人员,均不用为此承担责任,这就更是值得社会反思的地方。显然,公众不能接受这样一个局面——地铁管理人员、警员都在场,却没有以最积极的方式对待一个垂危的生命。 (2月2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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