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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商报》报道 2月25日,四川彭山县下发《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全县公开“十个不准”,其中规定“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等。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对此,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认为太过严苛死板,有流于形式之嫌。 3月2日,彭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代军表示,叼烟、剔牙齿等表现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具有“优越感”,党员干部在公众面前没有任何显摆“官气”的资本,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此自我警醒,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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