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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2月28日从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名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酒后驾车的违法嫌疑人赵某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月27日晚9时4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健康路与建安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轿车行至路口附近处时走S形路线,遂让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闻到司机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让该司机下车进行呼气酒精检测,该司机却拒不下车。民警向其亮明身份,询问其有没有喝酒,他说中午喝了晚上也喝了,但就是一直打电话不下车。 僵持了10多分钟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见此情形,执勤民警向安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东关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民警向司机亮明身份,告知如不配合,将强行带离现场,该司机才从车上下来,被带往交警大队处理。经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酒精浓度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司机赵某系安丘市景芝镇某村人,据他交代,自己之所以不下车,是因为他曾于2012年4月2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过,他知道二次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于是想拖延时间,逃避处理。据赵某交待,他于2月27日中午喝了两杯白酒,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未曾想还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对此,他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通讯员 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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