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2014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工商人员教社区居民怎样辨别假冒伪劣产品。 本报记者 张驰 |
|

|
|
本报讯 3月11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潍城工商分局、潍城区消费者协会当天10时许,在潍城区城关街道岳王庙社区,开展了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设咨询、投诉台向社区居民讲解了消费维权、辨识假冒伪劣商品及新消法等相关知识,还为市民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 “所有的假冒伪劣商品都有破绽,不知名牌子的食品,一定要谨慎购买。”消协工作人员说,购买东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在现场市民咨询和工作人员解答过程中,潍城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恩胜提醒市民,购买商品一定要到正规超市或者商场,仔细查看产品生产批次、批号,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现行的消法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是1倍,但3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将把欺诈性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高到了3倍。同时增加规定,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记者 刘江峰 见习记者 杨青)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