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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市教育局实施三项举措,在全市范围内筹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调查范围主要是已纳入教育局和社会爱心人士救助范围的受助学生名单,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近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陷入特困状态的学生。调查采取自愿申报、师生了解以及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 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每年新生入校后,通过学生申请、教师家访等多条渠道,主动收集家庭贫困学生信息,并按照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贫困生人数,在第一学期期末初步建好贫困生档案。同时实行家庭困难学生动态管理,针对上学过程中,因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遭遇重大天灾、人祸或疾病等意外事故从而引起家庭经济发生困难的学生,及时补充完善家庭困难学生档案;对不符合救助要求的,则及时从家庭困难学生档案中清除,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规范救助资助程序。所有学生救助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公示、部门审批、资金发放、监督反馈等程序进行,使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从界定、上报到审批、发放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在每个学期,均组织开展学生救助资助工作专项督查,通过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项学生救助资助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学生救助资助工作的公信度。(记者王玉芳 通讯员 张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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