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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广西南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公布《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将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的40种个人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其中包括随地吐痰、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 (3月22日《南国早报》) 此次南宁出台的失信公职人员惩戒办法很详细,每个具体的项目都有相应的分数标准,一年内累计到6分的就要影响到乌纱帽,即使是分数低的,也会影响到职称的评审。小小的不文明行为就会影响到公职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样的规定当然是好的。 一些公职人员有意见,认为过于严厉了,标准超越了普通市民。其实都是要求普通市民做到的。正如有关专家说的一样,公职人员都是社会的佼佼者,理应让他们的工资超过普通群体。同样,在文明倡导方面,也应做好表率。 但在点赞的同时,还要关心另一个问题:好规定如何才能真实施。比如随地吐痰如何监管,执法人员如何辨别他是公职人员?这样并不是质疑,而是提醒有关部门需要在推行制度的时候,还要让制度更加严密起来。好制度在落实,更在有落实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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