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各县市区天气
皮质手袋保养法
企业违规裁员最高可罚五万
我市举行教育实践活动辅导报告会
国内油价或迎来年内第三次下调
清明假期高速路将免费通行三天
我市4月13日举办“读书朗诵大赛”
我省启动“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倒查
中央气象台发霾预警
我省今年普高学考4月1日起网上报名
市印刷协会和发行协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2014年03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明假期高速路将免费通行三天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清明小长假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4月7日24时。
  据了解,为平稳过渡,山东将对免费车辆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免费临界点将设3小时过渡期发放纸卡,免收通行费时间截止后,将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交通部门提醒,如果在4月5日0时前驶入高速并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车辆,请在驶离高速公路时将通行卡交还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时)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7日0时至8日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