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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 韩女士超载的卡车被广东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扣下,按照最新处罚标准应罚款2万元。26日下午,她在该局喝下了自带的农药,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要是不处罚就会有更多人超载。”该局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正义的标杆在于稳态的尺度。不能因为处于弱势就横竖有理,也不能因为强势,就永远要绑在道德烤架上。韩女士行为偏激,其情可谅,却终究不值得提倡。拿命来赌规则,实在过于悲怆。 如果因一瓶农药就可以放车,结果恐怕只会衍生无边的“破窗效应”:一是让其他车主误以为只要做出过激行为就可以免受处罚;二是自此以后制止超载就成了天方夜谭。长此以往,路政基本设施成了“唐僧肉”,且不说超载司机的个人安全,每个上路的公民都可能遭遇权益侵害与安全风险。 违法自然罪当得咎。至于“不超载不成活”的明规则,昭示的是物流领域的成本纠葛,若想依靠一瓶农药解决超载之困,只会让困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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