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海牙国际法庭3月31日就澳大利亚诉日本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要求停止捕鲸一案做出判决,判定日本目前的捕鲸活动违反公约,今后不得继续捕鲸活动。 2010年,澳大利亚政府向海牙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在南极海域进行的调查捕鲸实质为商业捕鲸,从而有违《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并要求日本停止上述捕鲸活动。 审判中,澳大利亚提出,日本每年捕鲸多达数百条,鲸鱼肉在日本市场销售流通,基于上述等理由,澳大利亚主张日本从事的实质上是商业捕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