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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生态补偿资金我市拿到443万 |
省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首次运行,我市考核排名第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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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省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首次运行。4月15日,记者从潍坊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山东省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已揭晓。一季度17市空气质量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所改善,省级向17市发放7029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潍坊市考核得分居全省第七位,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43万元。 包括四项考核标准 4月15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网站公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清算结果。数据显示,聊城考核分数最高,获得95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潍坊考核得分为22.15分,名列第七,获生态补偿资金443万元。从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考核标准来看,潍坊市各项指标都有所改善。 潍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省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的首次运行,以后每季度都会对空气质量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和排名。” 据潍坊市环保局防污科工作人员介绍,各项指标的数据检测来源于分布在城区的9个检测中心,检测中心直接与省环保厅联网,数据实时检测、掌握。 “空气质量考核四项指标,每项指标占的权重不一样,从10%到60%不等,其中PM2.5的权重为60%,PM10和二氧化硫为15%,二氧化氮为10%,最终根据综合得分下发生态补偿资金。”该工作人员表示。
采用“双向补偿”制度 省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首次运行,17市空气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空气质量改善体现在考核分数中为正值,如果分数为负,说明空气质量同比恶化,不仅没有补偿金,还要向省级交纳补偿金。”潍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生态补偿办法采用“双向补偿”制度。市级向省级交纳的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进行统筹,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建立了空气质量恶化城市向改善城市进行补偿的横向机制。 “这既是对我们的激励又是对我们的监督。”该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我市获得的443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将用于我市日后空气质量的改善。 空气质量治理 效果问题并存 “从去年开始,我市各种环保行动逐步开展。2013年9月,特别针对改善空气质量推出了‘煤改气’、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淘汰黄标车、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四大战役,并成立了专门的‘三八六’环保行动协调推进办公室。”潍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自2013年9月以来,我市加大了对空气质量的整治力度。 “各项举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从2014年4月8日下发的潍坊市“三八六”环保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看到,在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四大战役中标注了不少问题,其中在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战役中存在的问题较多。除此之外,建筑工地大量裸露地面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等问题也比较严重。 据了解,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本报记者 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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