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广东、江苏2个省的23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手机充电器产品。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抗电强度、电气间隙等问题,不合格率超过35%。其中,三星、飞毛腿等品牌的产品榜上有名。 抽查结果显示,制造商为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厂为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的一款SAMSUNG牌ETA3U31CBC型旅行充电器直插式设备不合格。另外,制造商为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厂为深圳市易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款飞毛腿牌SC—007型USB高端智能充电器直插式设备不合格。深圳市爱德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爱德龙牌SWSD—M08<1C>型多功能旅行充电器涉及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抗电强度,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等多个项目不合格,该品牌另一款SDL—D15型神马充产品被检出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抗电强度,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等项目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