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4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经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天津市决定自2014年5月3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投资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至此,在天津实行近20年的“蓝印户口”政策即将消失。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已经实行。 1994年8月8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购买达到规定价格的商品住房、达到规定投资兴办企业以及天津市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以申请办理蓝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