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4月18日15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吉星鹏限制减刑;吉星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4月25日凌晨,在南京市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发生一起命案,“80后”的丈夫吉星鹏酒后回家,因怀疑“90后”的妻子祁某生活作风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留下刚出生100天的小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