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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安丘男子崔某嗜好果木,从路边绿化带盗窃了12棵“樱桃树”栽到自家后院里等着“结樱桃”吃。直到警方找上门他才搞清楚,自己费尽周折偷来的竟是12棵海棠树。4月17日,崔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3月24日晚8点半左右,官庄派出所的民警巡逻到官庄镇东律南路时,发现在前方路边逆向停着一辆蓝色奥拓轿车,民警遂驾车上前检查。此时,突然从路边的绿化树苗圃内窜出一名男子迅速驾驶该奥拓轿车逃离现场。该车车牌号码却被民警记了下来。民警停车到现场查看时,发现路北侧的绿化林里刚被偷拔走了十多棵海棠树苗。 通过查询,当晚作案车辆车主系安丘市凌河镇人贾某。民警多方调查得知,有人曾在凌河镇某修理厂内见过该奥拓轿车。他们找到该修理厂,一维修人员称该车是他从贾某处购得,但现在已经卖给了官庄镇的崔某。4月8日,派出所民警到违法嫌疑人崔某住处对其进行传唤。崔某对其曾经盗窃苗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坚称自己盗窃的是12棵樱桃树苗,已经栽种在老屋的院子内。打开院门后,民警看到院内苹果树、杏树、梨树等各种果树齐全,当然还有前些天刚刚种上的“樱桃树”。据崔某交待,前些天他经过那片绿化树园时发现有“樱桃”树,遂于当天晚上趁雨实施了盗窃,谁知竟然是海棠树。 4月17日,崔某被安丘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通讯员 徐长庆 周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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