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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在接受警方的讯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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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驾车利用短信群发器开展业务,非法获利四万余元 诸城密州街道的潘某大学毕业后在诸城市某广告公司工作,2011年初,潘某自己注册公司从事户外广告工作。为招揽生意,潘某网购短信群发器给市民群发垃圾短信。据潘某交代,自2013年6月以来,他利用短信群发器在诸城市固定区域群发短信80余万条,扰乱社会公用电信网络信号,非法获利4万余元。目前,潘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办案途中收到群发短信 4月25日上午,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诸城城区办案,路过人民路时,每位民警的手机同时收到某公司的宣传广告。正当民警讨论此事时,发现有一辆黑色普桑轿车时走时停,在人民路上来回兜圈,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上前盘问,车内一名男子见民警前来,神色异常慌张。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车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与一台电器设备相连接,电器上还有天线。笔记本电脑上写有宣传广告,与刚才民警所收到的广告不谋而合,车内还有很多短信群发、诚招代理商的名片。 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承认了自己利用短信群发器非法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在潘某家中又搜出了一台短信群发器。 网购短信群发器装在轿车内 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今年33岁,诸城市密州街道人。2004年,潘某大学毕业后在诸城市某广告公司工作。2011年初,潘某从公司辞职后,自己注册公司从事户外广告工作。 随着业务的开展,潘某发现越来越多的客户为追求广告效果,要求在指定区域发送相关内容的短信。潘某为了招揽业务,开始打起了短信群发的主意。 2013年6月24日,潘某通过网络联系到深圳市某公司,以1.1万元的价格网购了一台短信群发器,并从网上学习了短信群发器的操作方法。潘某将短信群发器装在他的黑色普桑轿车内,并制作了短信群发宣传单和名片开始联系业务。尝到甜头后,2013年8月16日,潘某又从深圳市某公司以1.2万元的价格网购了一台短信群发器来扩大业务。 每条短信收五分钱 潘某说,他主动到诸城各商场、超市、酒店等单位,推销自己的短信群发业务。如果有客户需要,双方先协商价格,发送一条短信的价格是五分钱左右,发送内容由客户事先拟好,手机用户接收时显示的号码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设定。潘某在设备中输入相关的信息内容后,把短信群发器放在他的普桑轿车内,驾驶轿车到客户指定的区域群发短信。据警方介绍,短信群发器的发射范围很广,一般在以其为中心周围50米至100米以内都能收到,发射出来的垃圾短信给周边群众带来诸多工作、生活困扰。 据潘某交代,自2013年6月以来,他利用短信群发器在诸城市固定区域群发共计80余万条的广告短信,非法获利4万余元。 4月28日,记者从诸城警方获悉,潘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图 本报记者 李东杰 张少华 本报通讯员 周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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