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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山东省法律专家库和选聘省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山东省法律专家库人选征集工作。 根据《通知》,我省将建立法律专家库,并从中遴选若干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聘任为法律顾问。山东省内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均可报名。 据悉,省本级将设立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任主任,下设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期满可以续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报名截至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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