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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发改委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一些生产企业存在限制下游经营者转售价格的排除竞争行为,近期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作为眼镜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商,涉案企业的行为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各涉案企业受到调查后,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涉案企业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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