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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尽管教育部已明令禁止“点招”,但一些高校仍会留出机动招生名额,对教职工子女、校董子女等实行特殊录取。 蔡荣生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受贿似乎是一种个人行为,“点招”似乎是一种个人腐败。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不是高校留出机动招生名额,如果不是高校无视教育部禁令暗地里搞“点招”,负责招生的“蔡荣生们”就没有那么多机会受贿。实际情况是,“点招”的最大获利方恰恰是高校,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某重点高校的“点招”收费,每个名额高达100万元,“每年收费都在1000万元以上”并不算稀奇,这些钱都落入了高校的腰包。对此,学校领导不可能不知情,甚至就是集体决策。正是这种集体腐败,给“蔡荣生们”个人腐败留下机会。 在这个意义上,高校“点招”集体腐败甚于个人腐败。这种集体腐败不仅是个人腐败的源头,而且可能成为个人腐败的“保护伞”。 (6月10日《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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