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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16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有所调整。其中,将提高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记者了解到,首先,提高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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