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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25日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恐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公安机关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上不封顶。 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帮助的;非法制造、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等6种情形。 群众可向执勤民警、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破案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上不封顶。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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