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单纯用死亡率来衡量医院和医生的业务能力完全是一种“反常识”的认知,人为地划设这么一条“死亡率标准”,实则是将危重患者置于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死亡率不是规定出来的,更不能将其与医院医疗水平划等号,医生们的集体“吐槽”,就是对征求意见稿最真实的回应。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对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出明确标准,引起医学界强烈争议。医生们的“吐槽”集中在标准中对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规定: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 (本报今日A15版) 抛开卫计委炮制此项政策的出发点不谈,其试图用死亡率的高低把医院医疗水平分出个三六九等,无异于在医院头顶悬上了一把刀。这种人为制造出的“白色恐怖”气氛,对所有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来说,不亚于小说《哈利波特》中伏地魔一样的存在,如此大的负面效应足以抵消政策的善意初衷。 依卫计委的意思,此番制定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旨在明确二级、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推进分级诊疗,以此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医疗带来的各方面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以说,此举也是一番好意,起码大方向并没有错。但接下来,为了完成此目标而制定的“死亡率标准”等具体措施,却流露出不切实际、不够专业、不择手段的嫌疑,这也注定了其难于执行乃至于胎死腹中。 从医疗角度看,单纯用死亡率来衡量一所医院或某位医生的业务水平完全是“反常识”的做法。现实的情况是,医术越精湛的医生救治的死亡率往往会越高,这是因为其在手术台上面对的,更多的是最复杂、最困难、也是最危险的手术,相应地所要救治的也是病情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群体。很多情况下,这部分医生就是在挑战医学极限,为了挽回患者生命与不可能、与死神大打拉锯战。如此轻飘飘地画上这么一条死亡率“标准线”,实在是令人心寒。 再者,即便是同级医院,彼此之间的医疗水平差异也客观存在。在面对一些突发的大概率死亡事件时,伤情最重者自然更倾向于往“大医院”送。如此,有的医院收治危重病人多一些,有的少一些,由此导致的死亡率难免会异常波动。如果再按这种标准“照章办事”,哪还有一丝科学性、公平性可言? 不妨假设,如果这项带有浓重行政干预色彩的标准得以强推开来,后果当会很严重。比如,医院在收治危重病人时会萌生“推”意,如果危重患者都被拒收了,或者病人在快不行的时候被劝出院,如此搞法,医患矛盾岂不更大、更激烈?在一定程度上,这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再者,医院很可能会收治一些原本无须入院的普通患者,以此来“稀释”死亡率,这等于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地里“越俎代庖”,“推进分级诊疗”的理想最终落了个“自杀”的结局。 住院患者死亡率不是某项标准、制度规定出来的,也不能将其与医院和医生的水平能力划等号,医学界的集体“吐槽”,就是对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最真实的回应。是一意孤行走到黑,还是汲取民意有则改之,卫计委当三思而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