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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被水淹,四家赔钱
明知财产被查封他胆大变卖抵债
201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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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被水淹,四家赔钱



法院查明后,判令物业及相关三名业主担责
  去年1月26日,由于楼上积水渗漏,高密某小区一楼住户王某的家里变成一片汪洋,造成严重的损失。经过多方查找,王某发现,原来二楼住户厨房中通往四楼和六楼的自来水管发生破裂漏水,积水从二楼渗透天花板流到王某家中。当王某找相关业主及物业公司索要赔偿时,均被种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二楼、四楼、六楼的业主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今年7月,高密市人民法院双羊法庭将这起因水管破裂引发的邻里赔偿纠纷案件审结,妥善处理了多名被告之间的责任认定,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依法赔偿。
水管破裂,家中变成一片汪洋
  去年1月26日,高密市某小区一楼住户王某正为迎接春节做准备。然而,外出归来的他开门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家里变成一片汪洋,天花板、墙面、地板、床垫、沙发等受到严重水浸,损失惨重。
  随后,王某查遍了整个屋子,却未找出漏水点。
  经多方查找,王某终于发现原来是二楼张某家厨房中与四楼刘某、六楼孙某家连接的自来水管发生破裂漏水,积水从二楼渗漏到王某家中。
  眼看着精心装修的房子瞬间变了模样,王某心痛不已。他找到相关人员索要赔偿,但物业公司及其他住户纷纷以各种理由回绝。
  在几经努力、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王某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及二楼、四楼、六楼的业主张某、刘某、孙某一同告上了法庭,并在起诉前对损失进行了自行委托评估,评估公司认定此次水浸共给王某造成97185元的经济损失。
走访调查,事实真相清晰明了
  高密市人民法院双羊法庭通过多方调查,并调取了一系列证据。首先,法院让气象部门出具2013年1月19日至26日的气温情况证明一份,并让自来水公司出具区间水费明细表三份,证明二楼张某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期间无用水记录,四楼刘某、六楼孙某上述期间均有用水记录。同时还有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说明及勘验现场制作照片等证据。原、被告对上述四组证据均无异议。
  同时法官查明,该小区门卫当日凌晨5时许发现四楼住户刘某家位于一楼的车库有水流出,于是通知了刘某,并将楼下水表池内的供水阀门全部关闭,当日6时54分,联系到二楼业主张某。经查看,二楼厨房内与四楼相连的自来水管破裂漏水,六楼的自来水管破裂结冰。再查明,被告物业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开始向原、被告所在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小区业主亦向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认定损失,依法判令赔偿数额
  庭审中,被告刘某、孙某的陈述表明,对厨房自来水管已存在漏水隐患是明知的,因此,他俩对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存在过失,应分担责任;而二楼的空置住房所有权人张某,未与物业公司就穿越其物业空间的相邻业主用水管线的养护、维修、管理进行协商,导致物业公司不能对其物业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原告的实际损失情况、房屋装修情况以及对原告方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予以判处。扣除评估报告中修复费用及家具的折旧年限(按10年计)、残值(按50%计)、洗涤费用等因素的前提下,法院在充分考虑原告举证情况、认定原告王某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共计56814元。
  根据原告财产损坏的状况及公平原则,经法院权衡被告方行为对原告所遭受损害的原因力大小,判令由被告物业公司、张某、刘某、孙某分别承担35%、15%、25%、15%的赔偿责任,原告王某自行承担10%,被告物业公司、张某、刘某、孙某分别赔偿原告王某损失19884.9元,8522.1元,14203.5元、8522.1元。    本报记者 陈怀禹 本报通讯员 张萍 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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