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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被水淹,四家赔钱
明知财产被查封他胆大变卖抵债
201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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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财产被查封他胆大变卖抵债



  本报讯 近日,诸城市石桥子镇人侯某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两年前,侯某因购买钢材急需用钱,向朋友周某借款45000元,后来周某多次催要,侯某均以资金紧张无钱还款为借口搪塞,周某无奈之下只好向诸城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令侯某偿还借款。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侯某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周某于2012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周某的申请,经审查后向被告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同时依法查封了侯某存放在一复合板厂内的一台檀条成型机。法院执行人员在送达执行查封裁定书和查封财产清单时,因侯某不在家,便交由他的妻子杨某代收,并告知杨某法院查封的财产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侯某不但没有按照法院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反而于2012年10月,在明知他的檀条成型机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给其另一债权人郭某某出具相关证明,让郭某某运走了檀条成型机,以此抵顶欠郭某某的债务。
  诸城市人民法院以其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向诸城市公安局移交侦查。期间,侯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偿还申请执行人45000元的义务。鉴于侯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履行了义务,诸城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侯某从轻处罚。 
       (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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