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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如果说此前地方政府的取消限购,还属于市场化调控的话,那么,此次四川出台“首套房贷补贴政策”,简直堪称是明目张胆、赤膊上阵式的“行政救市”。这不仅会扰乱楼市调控市场化方向,而且实质也很难达到“行政救市”的目的。 首先,当前楼市是不是已到了一定要救的关口?这很值得商榷。其次,四川出台的“首套房贷补贴政策”,就一定能够起到救市的作用吗?同样也要打一个问号。最后,财政补贴应该优先用于民生保障、以及扶持创新型产业,对早已泡沫化严重的楼市进行财政补贴,这样的政策倾斜是否用错了地方? (8月3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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