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5版:安丘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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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无证“酒驾”撞倒骑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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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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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无证“酒驾”撞倒骑车人
办案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处罚



  本报讯 9月10日,不到19岁的女孩高某聚会喝酒后,骑摩托车载人行至安丘市郚山镇镇政府以东孟疃桥路口附近时,将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妇女撞倒,导致辛某左臂受伤,由于高某系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作出罚款处罚。
  10日14时30分许,安丘市郚山镇某村的高某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郚山镇镇政府以东孟疃桥路口附近,由西向东逆向行驶与靠道路右侧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的妇女辛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刮蹭,致电动三轮车车头灯损坏,辛某手臂受伤。
  事故发生后,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红沙沟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查看事故双方车辆及人员情况,所幸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妇女辛某仅仅是左臂血肿,后经医院检查确定未造成其它伤害。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高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经过检测,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高某出示相关证件,高某未能出示。民警通过公安网络进行网上信息查询,查询后发现高某1996年生人,还不到19岁,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属无证驾驶。
  经询问,高某承认中午与小伙伴儿们聚会,高兴之下喝了约两瓶啤酒。有目击者称,两车相撞时,高某骑摩托车载着另一名同伴儿逆向行驶,妇女辛某的电动三轮车正在左转弯中,高某的摩托车一下子冲上来,把辛某的电动三轮车撞了个趔趄。民警对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处罚。 (通讯员 李国利 于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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