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引人关注的是,企业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 只有“黑名单”唬不住“黑心商”。这注定是一个整体的配套工程,包括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改造。什么时候,像电影里一样,消费者刷一刷商家的二维码,历史信息一目了然,老板姓甚名谁、有无前科,用料、成本、纳税是不是都有据可查,这些都需要监管部门事无巨细地研究。当然,必得花费政府大量时间、精力。 (9月25日《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