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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在自个儿原有的“一亩三分地”里尚且麻烦不断、手忙脚乱的情况下,城管到底是该“扩权”,还是“减负”?本身就是一个亟待回答的问题。面对这些增加的处罚权,城管部门真的准备好了吗?比如,执法体系理顺了吗?人员配置跟上了吗?治理能力够格了吗? 江苏南京“大城管”改革正在进行中,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扩权”。10月16日,有媒体记者了解到,南京将制定《南京市城市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建立“大城管”执法体系,将市文广新、旅游、园林、规划、公安交管5个部门共33项处罚权全部划归城管局,目前已上报待批。 (本报今日A14版) 从打破城市管理“九龙治水”的困局,畅通执法渠道的角度看,南京“大城管”改革无疑是有的放矢之举。只是,在自个儿原有的“一亩三分地”里尚且麻烦不断、手忙脚乱的情况下,城管部门到底是该“扩权”,还是“减负”?本身就是一个亟待回答的问题。为此,笔者不禁要问:面对这些增加的处罚权,城管真的准备好了吗?比如,执法体系理顺了吗?人员配置跟上了吗?治理能力够格了吗?而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最终体现在“大城管”新政的实际效果上,将会是“救命稻草”和“烫手山芋”的区别。 先说说管理体制的问题。现实中,城管力量一直缺少垂直管理部门,这也是城管体制不健全的一个突出表现。从国家层面到省一级,并没有对应的职能机构,以江苏为例,城管工作就被划归到江苏省住建厅“门下”。如此,城管没有“娘家”,不免就缺失总体性、全局性的规范法规。一旦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难免就缺乏约束,暴力执法在所难免。而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师出无名”,很多人自然也就觉得城管人员不是“正规军”,进而对其“合法身份”产生质疑,执法效果随之大打折扣。 此番改革,如果不对其作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切实理顺执法体制,对扩张的权力形成足够的约束,而仅仅是把“大城管”看作一个“筐”,生硬地把这5个部门的33项处罚权装进去,不客气地说,这就是在瞎折腾。 再者,处罚权的增加,意味着执法队伍随之需要扩充。如何科学招聘,科学管理,显然也不是“多几个人”那么简单。如何借此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一改城管人员“鱼龙混杂”的乱象,扔掉那顶名声不佳的帽子,走出“不是城管打小贩,就是小贩揍城管”的治理困境,显然需要对现行管理方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敢问,城管部门有这个魄力吗?有这个准备吗? 此外,在“大城管”的治理模式下,如何保证“有法必依”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要知道,这些从其他部门归并而来的处罚权,依据的都是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为此,如何让很多“门外汉”吃透这些陌生事物,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这一点,不知城管部门又是否心中有数? 显然,要真正释放“大城管”这个“大”的制度善意,远不是做做加法就能拼凑出来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和权力约束,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但愿这次改革能摸着这些“石头”蹚过河,走出一条切实可行、值得推广的城管新路子。毕竟,无论是对城管,还是对老百姓来说,真的谁都伤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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