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03版
法治中国

第04版
法治中国
 
标题导航
晋宁冲突16官员被问责
20多吨工业盐流入市场
首款全自主知识产权“龙芯3B”服务器问世
三部门通知要求建立养老补贴制度
日将解禁援助外国军队
白宫再遭“翻墙入侵”
2014年10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通知要求建立养老补贴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民政部网站23日发布消息,财政部已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超过2亿,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数达到3700多万。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
  为此,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补助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申请条件和审查公示、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已经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补助政策,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财政部门应准确测算养老服务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知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有效缓解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