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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此番《通知》的印发,可以说是一种对现实临时救助工作“快马加鞭”的催促,意在打通临时救助制度在各地落地生根的障碍。切实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是一份“良心活”,如何做到“善政善施”,更实实在在地考验着地方层面的主动性、责任感、执行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通知》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受理、救助方式等作了规范。 (本报今日A14版)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救助和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但不可否认,这一看似完善的救助体系尚存“短板”:在解决一些临时性的群众救助问题时,制度的力量并未被充分发挥出来。而此番《通知》的印发,可以说是一种对现实工作“快马加鞭”的催促,意在打通临时救助制度在各地落地生根的障碍。对此,公众自然是翘首以待,但如何做到“善政善施”,更实实在在地考验着地方层面的主动性、责任感、执行力。 作为一项以解决社会成员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问题为目标的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是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有益补充。正如有专家所言,“将进一步编牢织密我国民生保障的安全网”。也正基于对其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我国在摸索临时救助的道路上持续发力——从2007年,民政部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起,一直到2013年,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临时救助的地方性政策。在当前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多,“边缘人群”逐渐增多的背景下,如何为这张织密的网注入更多细节血肉,使其走出纸面“活起来”,愈发显得刻不容缓。 由此,《通知》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救助方式等制度内容予以规范量化,切实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临时救助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将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把相关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硬杠杠”。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既保证了“举得起板子”形成威慑力,又能够“打得疼”进而求得工作实效。这些“冷冰冰”的严规,带给老百姓的却是“热乎乎”的期盼。 客观地说,无论是临时救助制度本身,还是为其保驾护航的配套措施,其“救急难”的政策善意都毋庸置疑。作为一种底层民生需求,临时救助的对象多为弱势群体,其争取救助的声音本就微弱,任何一个救助环节哪怕有一点不到位,就会轻易造成“误伤”。所以,如何防止其在执行落实环节中走样跑偏,摒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作为、懒作为现象,避免重蹈个别地方屡屡曝出社保丑闻、医保乱象的覆辙,力求每一次临时救助都能善始善终,无不需要有关方面拿出“零容忍”的整饬决心和力度。 落实临时救助是一份“良心活”,需要全社会的温暖和呵护,更需要全社会来监督和守望。唯有各方合力营造出临时救助实施的良好氛围,形成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临时救助服务体系,才算是真的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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