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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海川
供暖季日益临近,比房价还要坚挺的采暖费,再度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一边是国内煤价“跌跌不休”,一边是部分城市采暖费“原地踏步”。本应惠民惠企的“煤热联动”,却显现出“半身不遂”的状态。 (10月26日新华社) 煤热联动,源自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05年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热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其第7条“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但迄今惟有相关部门2008年调高采暖费时,用作涨价的依据。 一方面是“联涨不联跌”的煤热联动,“半身不遂”愈发凸显。而另一方面,近几年渐趋恶化的冬季空气质量,频频上演的“云蒸雾罩”,促使不少供热企业斥巨资上马环保设备和工艺,同时水价、电价、劳动力成本都在侵蚀煤价下跌带来的红利。 与煤价挂钩的煤热联动,最后落入“动弹不得”的境地。居民抱怨不断,企业似乎也有苦难言。只见召开听证会然后涨价,不见地方政府公布价格形成机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将煤价与采暖费简单挂钩的设计是否合理,民生领域“光做不说”的工作方式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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