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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海
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透露,国务院正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并强调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不管被调走或退休,都要终身追究责任。(11月8日《南国早报》)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这样的“三拍”官员不少。而由于这些官员的错误决策,产生的烂尾工程、烂尾项目更多。让老百姓不满意的是,这些人为官一任,浪费了大笔财富,最后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可能换个地方另谋高就。这样的现状,也使得一些官员在追求政绩的道路上行事主观盲目,胡乱决策,把本该科学合理的决策过程变成了拿地方福祉为筹码的赌博。 “终身追责”正是一剂良药,可以治好一些官员乱决策之病。责权利一致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任何人、任何事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比如从法律上讲,只要一个人犯了罪,不论他到什么地方,变成什么样的身份,都不能逃脱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谁决策失误谁就该承担责任,不能因为调了岗、升了职或退了休而发生改变。 如果一次重大决策失误,能够让决策者赔上终身前途,他们自然在做决策时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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