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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8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将于本月在全市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对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据悉,市食药监局决定自11月3日至15日,组织检查人员,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市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包括基本药物购销渠道、票据管理情况,检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是否规范;基本药物配送制度建立情况;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能否按药品标示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对低温冷藏药品能否实行储存、运输冷链全程管理;是否按规定对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扫码、上传、核注、核销;省外中标品种生产企业委托我市配送企业供货的样品是否备案及样品存放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汇总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 范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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