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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经朝阳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22万余元。 杨秀宇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了忏悔:“此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希望网民、从事网络营销的同业者能够以我为戒。服刑结束后我还会从事网络营销策划行业,但不会再去做虚假的网络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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