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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0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从2015年1月起,我市将启动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人员的医疗护理问题。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医疗保险实践中还未涉及到老年医疗护理方面的制度设计。据了解,面对人口老龄化现实,为解决好因老年、疾病、伤残等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者的护理问题,有效提高参保职工的生活质量,经省政府同意,我市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至此,我市将增加一个社会保险新险种。 据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将促使一批参保人员从医院转向长期护理机构,以相对较低的费用,解决参保人员的医疗护理问题,从而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同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还对养老护理机构,特别是“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机构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将推动养老护理事业快速发展。 (记者 付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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