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出通告,要求来穗人员自到达居住地起3个工作日内应申报居住登记,房东应在3天内报告外地租客信息,单位招用外地人的,也要在3天内向街道报告。通告一出引发热议。 有“老广州”称,这便于政府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但也有专家质疑,《通告》有没有法律依据?不按照规定登记的怎么处罚?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关部门需要更多思考。对此,相关部门称,此举是为准确掌握来穗人员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