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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1月25日,河南长葛陈先生在平顶山交警队支队处理肇事面包车被扣押相关事件时,引发一名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国家法律就是放屁”的言论。 11月29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郝振宇称,发表上述言论的“交警队法制室人员”确为平顶山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不过不属于国家公务员,该工作人员已被停职。 2014年5月31日晚,陈先生表弟在平顶山开车肇事后逃逸,车辆被平顶山交警支队扣在一家停车场。事故处理完后,陈先生和表弟被要求支付3800元停车费。陈先生在平顶山市交警支队法制室跟工作人员理论时,对方称“它(行政强制法)说的东西等于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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