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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失踪五年,丈夫告上法庭 |
青州法院缺席审理该离婚案件,并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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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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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州法院缺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2014年夏天,原告贾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妻子离婚,但是作为被告的妻子却始终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原来,自2009年2月份后,贾先生的妻子闫女士已经无故消失了5年有余,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贾先生从此走出了长达12年的婚姻围城。 认识不到一个月,新人“闪婚” 2002年10月,贾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外地来青州打工的闫女士,初次结识,两个人便互生好感,见面当天二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几天交往下来,这对如胶似漆的情侣更加认定对方就是陪伴自己走完一生的伴侣,于是当月月底,贾先生和闫女士便前往民政局登记结了婚,成了名副其实的“闪婚”一族。 但是让两个人没有想到的是,婚后甜蜜的生活过了并没有多久,问题就开始慢慢显露出来了。由于二人结婚仓促,并没有对对方的脾气性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二人在婚后不久就常因为家中琐事吵吵闹闹。起先,贾先生对两人的争吵并不在意,他认为夫妻之间吵架在所难免,互相磨合之后情况就会有所缓解。但又过了一段时间,婚后的闫女士开始整日沉迷于网络,对家事不管不问,这时常引发贾先生不满,贾先生渐渐发现,他们夫妻之间的性格差异非常大,他开始后悔草率地进入这段婚姻。
吵架之后妻子失踪,至今未归 随着时间的推移,贾先生和闫女士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吵架却越来越多了。二人在吵吵闹闹中走过了7年,直到2009年2月的一天。 这一天,贾先生与闫女士再度因家中琐事发生了激烈争吵,贾先生怒极摔门而出。傍晚,气消了的贾先生回到家中却发现家里异常安静,屋内空无一人。因为担心妻子因吵架而生气离家,贾先生立刻出门寻找,找了半天,却连妻子的影子都没看到。此时贾先生并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以为妻子可能是赌气回了东北老家,于是闫先生又奔向闫女士远在千里之外的东北老家。在路上,他甚至做好了挨“批斗”的准备,但是当闫先生赶到岳父家中时却发现闫女士并未回到娘家,无奈的贾先生只好悻悻而归。自此,闫女士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信了。 闫女士出走后,贾先生过上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眼看5年了,妻子甚至没有回家看过一眼,2014年初夏,贾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妻子离婚,直到开庭,贾先生也没能见到消失了5年的妻子。2014年11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但财产情况因无法查清,不做处理。自此,贾先生终于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彭勃 本报通讯员 安兆宝 江海波
以案说法 依照我国《婚姻法》之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现实生活中,时有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离家出走的行为可视为夫妻之间已分居生活,但是否准予离婚,还应当判断离家出走的原因是不是夫妻感情不和。 本案中,闫女士与贾先生争吵频繁,长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闫女士在未予知会贾先生的情况下便离家出走杳无音信长达5年之久,综合本案上述情况,应认定贾先生与闫女士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故本案判决准予贾先生与闫女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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