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就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向各省区市发函,要求各地系统分析本地近2年来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确定合理的预警分级,尤其是红色预警分级标准,并统一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颜色表述。 环保部要求,针对各种可能的预警情形,要结合预测预警能力确定预警条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工作流程,规范每个环节的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工作方式,实施“预警即响应”以及没有提前预警时的补救措施,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滞后预警”或“不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级统一采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的表述方式。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将分级响应措施逐项细化分解。要制定应急响应记录表,使应急过程可查可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