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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体育专电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取代已有17年历史的“总局一号令”。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反兴奋剂工作迈入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办法》10日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公布时,还配套公布了规范性文件《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行政管理、行政处分方面的内容写在了《办法》中,反兴奋剂工作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的内容,如兴奋剂检查程序、兴奋剂违规禁赛处罚等内容,写在了《通则》中。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司长蒋志学11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解读了《办法》中的亮点。 蒋志学透露,在兴奋剂处罚上,国内的做法是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单位一并处理。以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曾表达不解和不满,认为处罚牵连太广。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很多时候是受到身边辅助人员的影响,中国的做法逐渐得到认可,对辅助人员的处罚也写进了2015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 他说,《办法》中的用词清晰,定义明确,不再使用“原则上、根据情节”等含义模糊的词语,对于“情节严重”等词语都有明确定义。 “尽量不给自由裁量权留下余地。也许今后还会遇到特殊情况,但目前《办法》已经将过去我们曾经遇到过或者想到的问题都进行了规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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